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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教不燒檀香,不知起於何時?然而現在道觀也多有燒檀香者,只是一般禮斗的時候不敢用之。然而由於傳承的問題,有些道士並不知道禮斗不可用檀香。
 謹按《道法會元·太上混洞赤文女青天律》云:「諸民間設醮不得燒檀香、安息香、乳香,但只以百和香,則上真降鑒,有力燒降真香足矣。違者,三代家親責罪,己身受殃,法官道士減壽三年。」設醮不得用檀香,見之於《女青天律》,所謂「女青天律禁燃檀」是也。但是並沒說明原因。而明朝道經《天皇至道太清玉冊》則說:「降真香,乃祀天帝之靈香也。除此之外,沉速次之。信靈香可以達天帝之靈。所忌者,安息香、乳香、檀香,外夷所合成之香,天律有禁,切宜慎之。」臞仙認為檀香乃外域夷狄之香,故不可奉獻高真。
 然而筆者檢閱《道藏》,其中關於使用檀香的記載非一。
 《三洞修道儀》云:「次遷經法於十部大乘之內,精一帙業成後,授初真八十一戒。授竟,及保舉戒師七人,稱太上初真弟子,號白簡道士,冠七真冠,披黃褐文,左九右十,白裳黃裙九幅,檀香木簡玄履,鋪黃坐壇,始入靖誦經,思神行道。」此以用檀香做朝簡。⋯⋯
 《無上秘要·沐浴》云:「用水三斛,青木香四兩,真檀香七兩,玄參二兩。合治煮之,令得一沸。畢,澄適寒溫,以自沐浴。此天真玉女玄水之法,名煉胎神水。右出《洞神經》。」此以檀香沐浴也。
 《無上秘要·燃燈》云:「作香玄腴法:用麻腴一斛,真檀一斤,青木香一斤,玄參一兩,香珠三兩。搗碎內腴中,密蓋之,微火煎之,半日成,以為燈。右出《洞神經》。」此以檀香燃燈也。
 《無上秘要·燒香品》云:「合上元香珠法:用沈香三斤,熏陸香二斤,青木香九兩,雞舌香五兩,玄參三兩,雀頭香六兩,占城香二兩,白芷二兩,真檀四兩,艾香三兩,安息膠四兩,木蘭三兩。凡十二種別搗,絹簁之。畢,內棗十兩,更搗三萬杵,內器中,密蓋蒸香一日。畢,更蜜和搗之,丸如梧子,以青繩穿之,日曝令乾。此三皇真元香珠,燒此皆香徹九天。右出《洞神經》。」此以檀木合香也。
 《靈寶領教濟度金書·入靖候報應訣》云:「凡入靖,聞有沉香,而香者乃上帝降下青詞。入局,聞有檀香,香者乃上天降文字下有神吏。入局聞降真香,或異花香者,乃真聖下降。入局,如夢中有紫衣女人,乃三官玉女下降,察學者之功過也。」此以有檀香氣乃昭示仙真下降也。
 《無上秘要》是唐朝所編纂之道教類書,其所引之文獻,應該是唐朝以前的。足見早期道教未嘗禁檀香也。而北宋時期成書的《靈寶領教濟度金書》雖然未嘗明言不可用檀香貢獻高真,但是其中說道神仙下降,會有檀香氣,則足見神仙亦未嘗以檀香為忌也。明朝周嘉胄編纂的 《香乘》中云:「道書言檀香乳香謂之真香止可燒祀上真。」則又不知其據於何書。但是起碼可以明確的一點就是,道教並不是說絕對不能用檀香的。
 竊按燒香有三種作用,其一、通真達靈,請神召將。將自己的想法,透過香煙稟報給上真。所謂「香自誠心起,煙從信裡來,一誠通天界,諸真下瑤階。」其二、燃香功德,供養高真。燒香可以莊嚴壇場,蕩穢辟邪,以此功德,莊嚴道場,供養高真。上祝國祚綿延,下祈兆身安泰。其三、安神調息。有些香可以使人心神寧靜,氣息和緩,坐禪者易於入定,抄經者可以靜心,打坐調息者易於得藥。是以古人讀書、彈琴、喝茶、夜話、手談、坐禪,都須有香為伴。
 但是《女青天律》為何禁止用檀香呢?我想有幾個原因,其一、此香產自外域夷狄之邦,然而秦王逐客,為李斯所阻。何況檀香乃無辜之物,焉能以其產於外國而不可用乎?其二、葉廷珪曰:「檀香出三佛齋國,氣清勁而易泄爇之能奪眾香。」因為檀香能奪眾香之氣。另外我聽說過另外幾個原因,其一、唐朝的時候有些王公貴族的牆是用檀香泥塗的,還有的用檀香木做床,做亭子、架子的,後來有些家族衰敗,牆上的檀香泥被無良商販刮走,檀香家具被劈開,拿來做成檀香,賣給廟裡,此為不淨之香,所以為道教所禁止。其二、是有些的春宮方裡用檀香,因其香氣迷離,有催情之功效。我想這兩條,才是檀香所以被後代道教所禁用的原因。
 至於說禮斗禁止燃檀香,則是據於《女青天律》。而《女青天律》並不是說只有禮斗不能用檀香,乃是一切設醮皆不可用檀香也。我覺得一般廟裡用柏木香、降香、沉香、青木香、廣木香,或者是依照香方配一些香都是可以的。還要補充的就是,檀香現在用的比較普遍,既然說檀香不淨,不可貢獻高真。而有些化學香、香精香之類,就更不宜用了。燃香本有蕩穢之功用,用化學香,不僅不能莊嚴壇場,還破壞環境。自己聞著都嗆人,怎忍以此奉聖真?豈不是更應禁止麼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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